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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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行为,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依法推进保护鸟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全区鸟类保护工作水平。
《方案》明确,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协同联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重点打击非法捡拾鸟蛋、诱捕、猎杀、毒杀鸟类,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鸟类资源等违法行为,同时整治鸟类保护行政执法中的履职不力现象,加强对鸟类保护领域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具体监督范畴涵盖:在林区、湿地等区域,以网捕、诱捕等手段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捣毁巢穴、偷盗鸟蛋;实体经营机构非法养殖、交易、运输、食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互联网平台非法交易野生鸟类或售卖非法猎捕工具等。
《方案》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检察公益诉讼”的法治化体系,综合运用执法监督、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多种方式推动解决破坏鸟类资源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实效;常态开展生态法律宣传教育,曝光典型案例,推动依法保护鸟类职责落实;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建立全链条保护鸟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提升全区鸟类保护工作水平,助力系统构建先行区生态法治新格局。